退款政策

本政策適用於透過 LUCISSI 官方網站(lucissi.com)購買的商品,營運主體為拜悠衣品有限公司(統一編號 90014835)。

一、7 日解除權(鑑賞期)

依消費者保護法,您可在收到商品的次日起 7 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(電子郵件)的方式解除契約,不需說明理由,也不需負擔任何費用。鑑賞期不是試用期,請保持商品、吊牌、配件、贈品與原包裝完整,以便辦理退貨。

二、不適用 7 日解除權的商品

依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因衛生考量而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(例如貼身衣物、內褲、情趣用品等標示有衛生密封的商品),若已拆除衛生密封,且我們已在購買前明確告知,可能無法行使 7 日解除權。僅拆開運送外箱,不等於拆除衛生密封。

商品如有瑕疵、寄錯或與商品頁描述不符,不受上述例外限制,您仍可依法主張權利。

三、申請方式

  1. 收到商品 7 日內,寄信到 service@lucissi.com 或登入會員中心提出申請。
  2. 請提供訂單編號、要退回的商品及原因(7 日解除權不需說明理由;瑕疵或寄錯請附照片)。
  3. 客服確認後會提供退回方式與地址。
  4. 請依指示寄回商品,並保留寄件憑證。

退貨寄回地址:221 新北市汐止區長興街1段14號 收件人:拜悠衣品有限公司(請先聯絡客服,取得退貨確認後再寄回)

四、運費

  • 行使 7 日解除權退貨:退回運費由我們負擔,客服會提供寄回方式。
  • 商品瑕疵、寄錯或缺件:來回運費由我們負擔。

五、換貨

目前不提供直接換貨。如需更換尺寸或款式,請辦理退貨後重新下單。

六、退款

  • 我們會在收到退回商品或解除契約通知的次日起 15 日內辦理退款。
  • 信用卡付款:退回原付款信用卡,實際入帳時間依發卡銀行作業而定,通常需要 7–14 個工作天。
  • 訂單已開立電子發票者,我們會依規定作廢發票或開立折讓單。若開立的是三聯式(含統一編號)發票,可能需要您協助確認折讓。

七、訂單取消

商品出貨前,您可寄信到 service@lucissi.com 申請取消訂單;由於付款後 1 個工作天內即出貨,請盡早提出。已付款的訂單會全額退款。商品出貨後,請依上述退貨流程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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拜悠衣品有限公司|service@lucissi.com